新桥镇采取三项措施加大村主要干部考核力度
2009-11-24         作者:         来源:

     为深入推进镇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,提升基层组织建设,推进各项工作,镇党委采取三项措施加大对村主要干部考核力度。
     一是合理制订考核内容。围绕“政治素质、班子建设、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、配合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工作、社会和谐稳定、廉政建设”等内容,精心设计量化考核指标,做到考核内容条目化、具体化;同时,实行计划生育、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;不组织双向述职述廉的村不参加考核,不发放考核奖。
    二是提高考核参与度。镇党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,在年终,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、机关干部、各村党员村民代表对照考核内容,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,对各村主要干部测评。其中,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占20%,机关干部占40%,各村党员、村民代表占40%,统一汇总后,确定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和不称职。
    三是加大奖惩力度。村主要干部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考核奖组成。考核奖按基本工资的50%配套下发,基本工资每半年下发一次,考核奖在年终考核后发放。其中优秀票占90%以上的为优秀,考核奖上浮10%;称职票占70%以上的为称职,发放全额考核奖;称职票占60%-70%的为基本称职,不发考核奖;称职票占60%以下的为不称职,不发考核奖,并从考核的次月开始,停发基本工资。不称职的村党支部书记,由镇党委进行诫勉谈话,经诫勉仍不改正的,予以调整、免职或必要的组织处理,不称职的村委会主任,在村民代表会议上通报批评,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村委会主任,劝其辞职,对组织处理无明显变化又拒绝辞职的,通过法定程序提请进入罢免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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